关于开展第九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九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和政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成效,激励各级妇联维权干部、法官、检察官、律师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合作,依法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儿童、促进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推进我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省妇联权益部与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决定共同开展河北省第九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对象 邢台市执业律师办理的具有典型性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诉讼、仲裁、执行或调解案件。案件办结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征集案例类型 (一)家庭暴力类案件。人民法院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有借鉴意义的案例,尤其是借助数字技术缩短保护令发生实效用时的,24小时内紧急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例;针对家庭成员、前配偶、有恋爱关系的施暴者、恋爱关系结束后的施暴者颁发的,针对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例;施暴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追责的案例;公安机关对施暴人予以家庭暴力告诫或者治安管理处罚,对家庭暴力起到有效制止效果的典型案例。 (二)妇女和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特别是强奸、猥亵、拐卖等性质恶劣的案件,尤其是女童作为被害人的案例。注意推荐体现性侵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工作成效和儿童优先原则的案例。 (三)维护婚姻家庭权益的案件。在子女抚养、赡养、扶养、继承、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等纠纷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特别是涉及歧视女性或妇女儿童明显处于弱势的案例。 (四)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和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主要涉及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招聘、薪酬待遇、生育保护、性骚扰等方面消除性别歧视,有效发挥劳动法律监督制度作用,维护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 (五)维护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的案件。特别是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征地补偿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宅基地使用权等案例。 (六)检察机关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案件、支持起诉的案件。主要涉及女性就业、家庭暴力、妇女“三期”保护、母婴场所设置、助残设施设置、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案例,以及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例。 (七)涉及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的案件。主要围绕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遭受家暴违法犯罪行为侵害、遭受性侵害、被拐卖、因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害承担养育、赡养义务、身患重病或者残疾、因就业性别歧视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因职场性骚扰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因遭受家暴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因土地权益遭受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妇女、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等案件。 (八)其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 三、征集评选标准 (一)案例具有典型性或者社会影响力,对办理同类案件或者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难点问题有指导借鉴意义。 (二)办案人要立足本职,尽职尽责,思路清晰,有效运用法律政策,主动收集证据材料,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用明显。 (三)判决书、公诉书、代理词或辩护词等法律文书以及维权过程体现性别平等意识或儿童优先原则。 (四)在征集评选期限内办结的,已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决定或信访事项结案书等的真实案件。 (五)案例材料要求文句通顺、逻辑清晰、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卷宗完备。按照统一格式(参见附件1、2)于2025年1月18日前将电子版报邢台市律师协会邮箱,文件命名为优秀案例+报送单位,相关法律文书请提交pdf版或jpg格式。 四、激励机制 (一)省妇联权益部、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联合发文,对“十大案例”和“优秀案例”进行通报。 (二)评选出的“十大案例”和“优秀案例”将编印成册,印发全省各地,作为工作指引。 (三)“十大案例”由法院、检察院系统和有关部门作为指导案例优先推荐使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晴 联系电话:2219050 电子邮箱:xtslsxh@163.com
附件:1《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报送格式》 2《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征集附交材料》
邢台市律师协会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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