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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律协关于拟推荐省营商环境 义务监督员的通知

2023-11-15 10:12 邢台律师协会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影响力和参与度,按照省优化办工作要求,市律协拟推荐十名律师应聘省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

一、推荐条件

(一)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较强的正义感、责任心,坚 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规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支持本省营商环境建设,熟悉和了解相关行业或系统涉及营商环境有关情况,热心并能够胜任监督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调查研究、问题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四)身体健康,有参加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优先推荐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外的律师。

二、工作职责

(一)对我省各级国家机关招商引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 公平竞争、执法检查、司法保障、政商关系等营商环境事项实施监督。

(二)收集社会各界对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三)宣传普及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四)参加营商办组织的培训、座谈、调研、明察暗访等活动,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

(五)归纳总结监督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每年至少向省营商办书面反馈一次工作监督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

(二)不得以监督员名义从事与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被监督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三)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履职过程中,遇到利益冲突情形时,主动申请回避。

(四)未经省营商办同意,不得以监督员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或者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四、聘用期限

监督员实行两年任期制,自发布聘任决定之日起开始履行职责。监督员在任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聘任期满后自动解聘。

五、应聘材料

(一)应聘人员需填写河北省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提交 pdf 扫描件和电子版;

(二)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上);

(三)红底照片电子版;

请于11月16日中午12点前,将人员名单及应聘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市律协邮箱xtslsxh@163.com 。

 

联系人:王彦涵  2183506    

河北省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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