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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法律咨询专家的通知

2023-04-17 09:52 邢台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法学会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省法学会《关于实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通知》要求,决定建立邢台市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库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为广大法律专家搭建参与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法治实践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条件

法律咨询专家必须政治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法律知识全面,司法实践或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丰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分析处理实际问题能力,行业公信力高;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工作;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和纪律处分,没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律咨询专家的情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应熟悉掌握本行业、本领域法律法规,具有多年从事法制业务实践经验,并在本部门、本单位具有较高影响力。

二、产生程序

1.组织推荐。由会员自愿报名,填写《邢台市法律咨询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表格附后),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推荐法律咨询专家人选。如非中国法学会会员,请登录中国法学会官方网站,及时注册成为中国法学会会员。

2.组建专家库。市法学会对各有关单位推荐的法律咨询专家人选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法律咨询专家,分别按照行业或专业或专家职业,划分为若干个法律咨询专家库。

3.遴选首席专家。市法学会根据工作需要,从法律咨询专家库中遴选若干行业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

4.颁发聘书。市法学会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人选名单报市委政法委审核后,向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2年,期满可以续聘。

三、退出机制

市法律咨询专家库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均实行动态管理。对没有认真履职尽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的专家,及时作出调整。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会员自愿和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推荐法律咨询专家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同意推荐的请于4月18日16时前将推荐表报送至邮箱xtslsxh@163.com

联系人:张延兴  电话:2183506  18632975587

附件:邢台市法律咨询专家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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