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律师职业保障,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险期限 自2022年12月中旬至2023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以保单为准。 二、保险范围 2022年12月13日前正常执业的专、兼职律师。具体名单及信息以各律师事务所上报的统计表(见附件)为准。 两公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视个人实际情况自愿加入。 三、执业责任保险赔偿 1.经省律师协会审议后提交的索赔案件: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4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二者以高者为准。 2.其他索赔案件: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免赔额为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二者以高者为准。每次事故:指委托人因被保险人在承办同一法律业务过程中因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而向被保险人提出的单个索赔或系列索赔。 3.法律费用:每个律师事务所每次事故10万元,且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单独计算,但累计不超过每个律师事务所累计赔偿限额。 四、团体意外保险赔偿 为提高全省律师的职业保障力度,经与保险公司协商,为参加职业责任保险的律师投保团体意外保险,保障项目为:主险为意外身故、残疾;附加急性病身故、意外住院津贴、疾病住院津贴、意外伤害住院医疗。 1.意外身故、残疾保险:每人最高限额10万元,无免赔; 2.附加急性病身故保险(猝死):每人10万元,无免赔; 3.附加意外住院津贴保险:每人每天100元,最高给付期为180天,无免赔; 4.附加疾病住院津贴:每人每天100元,最高给付期为30天,无免赔; 5.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每人保额2000元。 五、出险理赔提交的材料 出险后,请及时拨打保险公司24小时报案电话(0311)95518.同时由保险金申请人向市律师协会汇报,市律师协会根据出险的实际情况报省律师协会,由省律师协会与经纪公司、保险公司进行沟通。 (一)职业责任险需提交的理赔材料 1.出险律师事务所经所在市律师协会审核后提出的索赔申请; 2.证明律师责任的法律文件; 3.损失清单; 4.执业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5.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 6.必要的其他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程度的单证材料。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提交的理赔材料 ——死亡类案件: 1.保险金申请人出具的理赔申请; 2.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3.出事故律师的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4.公安机关提供的死亡注销证明; 5.保险金申请人与投保律师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伤残类案件: 1.保险金申请人出具的理赔申请; 2.出事故律师的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3.事故证明; 4.伤残证明(司法部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 5.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6.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1.保险金申请人出具的理赔申请; 2.住院律师的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出入院小结; 4.住院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结算明细表; 5.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六、保险费用 每名投保律师保费56元人民币。其中,省律师协会承担30元/人、市律师协会承担26元/人,律师个人不需要承担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填写《2022-2023年度律师职业责任保险投保信息统计表》,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12月10日上午10:00前以PDF及电子版(excel版本)形式发至市律协邮箱。 2.保险理赔时以投保人身份证信息为准,上报的投保律师姓名务必与身份证内容一致,如因信息有误致事故发生后无法赔付,责任由上报单位承担。 3.两公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保险费(全额)由个人承担,市律师协会统一收缴。
联系人:许晴 电话:218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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