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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01-28 12:31 邢台律师协会

中共邢台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邢 台 市 律 师 协 会

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市各律所党支部、律所:

鉴于近期武汉市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简称“疫情”)已向外扩散,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国家、省、市近日先后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我省已全面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面进入抗击疫情的紧急状态。结合律师业务实际,经研究,现就积极落实上级部署、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各律所党支部、律所、律师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结合当前实际,通过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方式,组织律师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精神,把工作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坚定不移把中央省市党委政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要充分发挥行业特色,切实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各律所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联合律所组织本所律师立足自身职能,定期分析研判本地疫情防控工作中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利用互联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使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明白在我省已全面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情况下自己应尽的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以及违反法定职责、法定义务可能要承担的法律风险。

三、要因所制宜,扎实做好人员摸排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律所党支部、律所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规章制度,要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指导下,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做好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特别是对近期有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与武汉来邢人员接触的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人,并按要求向属地相关部门如实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要按照《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做好本所律师庭审和会见工作,并提醒和监督本所律师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不得违反防控要求进入疫区或其他高风险场所,建议采取居家办公、微信联系的工作方式。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重大聚集性活动,减少聚会、聚餐和不必要的外出。要全面做好所内消毒措施和自身防控,对疑似感染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所属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确保最大限度地降低律师执业风险。

四、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律师行业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李保江同志任组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张之永、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齐秀敏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其他班子成员担任,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相关方面的工作。各律所党支部、律所也要将该项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本所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要求律所、律师严禁转发、传播和散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严禁泄露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律所党支部、律所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和摸排情况要及时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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