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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2019-08-15 09:44 邢台律师协会

市直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各县(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简称“两公”律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委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两公”律师是律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依法治企的重要力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历来对发展“两公”律师工作十分重视。近年来,中办、国办和省委、省政府“两办”相继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6〕66号)等重要文件。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件精神,2017年6月,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邢办发〔2017〕10号),对我市全面落实“两公”律师制度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对推动全市“两公”律师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近两年整体情况来看,我市“两公”律师发展工作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和社会需求存在很大的差距,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还比较突出。截至目前,全市有公职律师85名,公司律师目前还没有。究其原因,主要是对“两公”律师工作宣传引导还不够有力,部分单位尤其是单位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两公”律师的重要性,大部分符合“两公”律师条件的人员没有及时申报。对此,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两公”律师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迅速行动,强力推进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邢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推进“两公”律师工作加快发展,当前各级各单位要抓紧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组织对符合申报“两公”律师条件人员的摸底汇总
  市直各机关和部门、单位,驻邢央属、省属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本系统在职在岗人员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2年前称“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摸底、登记,填写《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人员统计表》(附件1),8月底前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邢台市桥东区开元南路542号邢台市司法局),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tlvshichu@163.com)。各县  (市、区)由县(市、区)委依法治县(市、区)办公室牵总,参照市里的做法,动员组织好县(市、区)直机关和部门单位以及乡(镇、办)机关单位、企业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摸底统计,并统一填报《县(市、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人员统计表》,于8月底前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具体要求同上)。
  (二)切实做好2019度“两公”律师资格申报工作
  今天会议后至今年底,我市要强力推进“两公”律师申报工作。9月15日之前,市司法局要对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摸底填报符合“两公”律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初审,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各单位;9月底前,各单位集中组织填写申报材料报市司法局。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公职律师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书(公职律师执业)
  (2)《公职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4)申请人身份证
  (5)申请人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
  (6)申请人工作经历、执业经历证明(适用于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的申请人。)
  (7)调档证明(法律职业资格档案在外省的,需调回本省)
  (8)法律职业资格C证仅可在国家级贫困县申请公职律师
  2、申报公司律师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书(公司律师执业)
  (2)《公司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4)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由申请人所在企业在提交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5)申请人身份证
  (6)申请人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
  (7)申请人工作经历、执业经历证明(适用于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的申请人)
  (8)调档证明(法律职业资格档案在外省的,需调回本省)
  (9) 法律职业资格C证仅可在国家级贫困县申请公司律师
  关于民营企业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申请公司律师问题,2018年12月,司法部印发了《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司发通〔2018〕131号)规定“积极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的,参照适用本办法有关规定”。因此,民营企业也要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公司律师。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加快推进“两公”律师队伍建设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同时也是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加快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考核内容,时间紧、任务重,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或组织专门班子,确保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申报。各地各单位要把“两公”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因工作不力、推进迟缓、漏报、缺报等影响到对我市全面建成小康任务目标考核的,要按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市司法局要加强协调督导,抓好“两公”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其履职能力。各机关单位和企业要为“两公”律师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两公”律师给予表彰奖励,充分发挥“两公”律师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本地本单位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支持、鼓励本单位、本地干部职工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同时要注重引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人才,充实到本单位法制(法务)部门或本地行政执法部门,为提高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人才保障。
 
  本“通知”电子版可以从邢台市司法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sfj.xingtai.gov.cn)下载。
  联系人:石雅岚               电话:2183626
 
附件:
1、《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人员统计表》;
2、《县(市、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人员统计表》;
3、申报公职律师应具备的条件(参照河北政务服务网更新);
4、申报公司律师应具备的条件(参照河北政务服务网更新);
5、《公职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参照河北政务服务网更新);
6、《公司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参照河北政务服务网更新);
7、《申请书(公职律师执业)》(参照河北政务服务网更新);
8、申请书(公司律师执业)》(参照河北政务服务网更新);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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