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律师协会关于2018年度申办实习律师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我市2018年度申办实习律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拟申请实习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实习申请表》(附件1); (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附件2);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身份证、户籍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五)本人符合以下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附件3):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3、品行良好;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6、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的承诺书(附件4); (七)人事代理协议、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以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附件5)。 (八)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不具有以下规定情形的说明(附件6): 1、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2、受到停业整顿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自被处罚或者惩戒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3、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 4、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十)拟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除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其出具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证明(教师证或工作证复印件)和同意其实习的证明。 请各律所指派专人负责本所实习律师申办工作,所有材料均需正反面打印,并以律所为单位于5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石雅岚 电 话:2183506
市律协秘书处 2018年4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