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律师协会关于组织我市律师申报2017年度互助基金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我市律师申报2017年度互助基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通过上一年度考核并已足额缴纳本年度会费(包括按规定减、免会费)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专职律师)。 二、申请条件 (一)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财产重大损失的; (二)在执业过程中因意外伤害致残、死亡的; (三)患重大疾病而没有能力支付基本治疗费用的; (四)律师死亡后,其父母、子女、配偶没有生活来源的; (五)律师因家庭出现重大变故致生活困难的; (六)省律师协会会员福利保障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事由。 三、申请程序 互助基金申请人应通过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提交申报材料,律师事务所审核通过后报市律师协会,市律师协会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核实后上报省律师协会会员福利保障委员会。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互助基金申请表》; 3、县(区)级以上医院就诊、住院的费用票据,疾病、伤残诊断证明或死亡通知书等; 4、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导致财产重大损失的,须提交财产损失证明; 5、申请人为律师本人的,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和执业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律师直系亲属的,应当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五、名额分配 根据省律协通知要求,执业律师在1500人以下的市每年可申报1个名额。因此,我市2017年度可申请1个名额。 (执业律师人数以当年度考核统计人数为准) 请各所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石雅岚 联系电话:2183506 附: 《互助基金申请表》
2017年11月1日
附件: 年度互助基金申请表(律师)
年度互助基金申请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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