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司法局举办全市法律援助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培训班
为落实司法部“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2022年1月1日将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不断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12月10日,邢台市司法局举办了全市法律援助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培训班,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学术部主任孙道萃博士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了授课培训,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副局长、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由市司法局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处长王志勇主持。
孙道萃博士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立法与《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与刑事辩护、值班律师等方面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制度优势,重点从立法背景和过程、重要功能和定位、遵循的主要原则、主要内容与理解适用等方面逐条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本次培训班受到参训人员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认识到法律援助立法凸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法对法律援助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的要求,并且通过“同行评估””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努力让受援群众在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司法的温度。
王志勇结合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对下一步全系统学习实施法律援助法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确保法律援助法全面正确实施。二是要着力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培训,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健全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律援助队伍。四是要着力强化质量监督,完善配套制度,提高服务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五是要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好工作保障,为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不断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再创新辉煌。 邢台市律师行业党委、邢台市律师协会全体班子成员,邢台市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团主要负责人一并参加了培训。 |


